当前位置: 首页 >> 意识形态 >> 文件制度 >> 关于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作者:新闻网 来源: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8-06-07 09:25:12 点击数:

2018年上半年中心组学习及意识形态检查通知.pdf关于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群各部门:

根据省委高教工委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党委安排,党委宣传部将牵头对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群各部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 检查内容

学校将于521日至61日对各单位中心组学习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抽查。请各单位准备好相关材料。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群各部门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意识形态工作总结报党委宣传部思政教育科(行政楼312室;电话38185030;邮箱sntcmxcb@163.com)。

(一)中心组学习

请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群各部门按照《中共陕西中医药大学委员会校院(系、部)两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陕中大党〔201751号)、《2018年陕西中医药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陕中大宣办〔20181号)和《陕西中医药大学2018年理论学习安排》(陕中大宣办〔20182号)等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

(二)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请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群各部门按照《中共陕西中医药大学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陕中大党〔201750号)和学校411日下午召开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对照《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认真开展自查。

二、 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群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配合开展检查,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2.认真自查。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群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做好查缺补漏,确保中心组学习内容丰富、学习环节齐全、学习效果良好,做到用政治理论武装头脑、推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高教工委和学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

 

                                 党委宣传部

                                 2018514

通知公告
大医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