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201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通知
作者:国际交流处 来源: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3-12-31 13:25:59 点击数:
学校各有关部门:
根据陕教外办(2013)8号文件《关于申报201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通知》的要求以及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函》(留金发〔2013〕3054号)精神,现就201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4年选派工作
1.2014年项目选派范围、选派类别等均有调整,请登录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查阅《201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
2.选派专业领域:重点支持国内发展薄弱、与国际水平有较大差距的艺术类专业或交叉空白学科。请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具体研究确定本单位重点选派专业。
3.外语要求:为确保留学效益,学生类申请人申请时外语须达到合格标准。访问学者申请时如未达到合格标准亦可推荐,但如被录取须在派出前达到合格标准;对专业水平(仅限于非理论专业)特别突出、有特殊培养计划、以组合的方式成组派出的,可考虑只要求同组内部成员外语达到合格标准,届时请推荐单位出具重点推荐说明。
4.时间安排:2014年项目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
二、关于组织工作
1.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将项目执行工作与本部门人才培养有机结合,做好人才培养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特别是要认真总结2013年项目执行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做好选派工作。
2.采取有效方式加强项目宣传。如通过网站、宣传栏等公布项目选派信息,并做好申请咨询和指导工作。
3.请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拓宽将学生、教师派往世界一流艺术院校或机构的渠道;做好本科插班生的学分转换、互认工作。
4.请各部门着以人为本、为校选才的高度责任感,做好学生的选拔推荐工作。同时,加强学校内部各部门的工作沟通和协调,确保做好教师、学生的申请指导和受理工作。
5.请按照选派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确保所推荐人选的综合素质、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所提交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要为被推荐人如实填写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避免推荐意见千篇一律,不具参考价值。
三、管理总结
1.请各部门采取措施,加强对留学人员的目标和过程管理。在留学人员录取后,合理安排其学业/工作,保证按期派出;派出前组织行前集训,对其出国学习提出明确目标和要求,加强心理健康和诚信、外事纪律等方面的教育;派出后请加强指导和检查,确保留学效益;制定考核办法,做好留学人员回国考核工作,保证学有所成。
2.请各部门加强对项目执行工作和留学效益的总结,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及典型事例请及时反馈国际处。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亚亚
电话:029-38185071
电子信箱:tiffany-cui@163.com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