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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2014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作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发布时间:2013-12-12 16:16:51 点击数:

校各有关部门:

根据陕教外办(20136号文件《关于受理2014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拔申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请各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公布的《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和“2014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专栏”相关内容,认真做好该项目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2014年项目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2014320-331日,请各单位务必于42日前将书面公函、申请出国留学人员信息表(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职称、申请留学项目、留学国别、留学身份、留学期限、现有外语水平)以及申请材料(一式一份。)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中的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并在统一报送材料前将意见表电子版发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邮箱。

二、选拔推荐

1.2014年选派类别包括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其中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重点面向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高等职业院校在职人员选拔。

在职人员选派专业领域由推选单位根据人才培养实际需要确定;学生类申请人仅限农业推广、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和国际法等学科专业领域。

2.请各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做好项目宣传和组织工作。对在职人员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的,各单位应着重给予指导,协助对外联系,尽早准备外语,提前做好工作安排,避免出现工学矛盾而影响派出。

3.按照选派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确保所推荐人选的综合素质、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等方面符合要求。通过信息平台为被推荐人如实填写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避免推荐意见千篇一律,不具参考价值。

4.做好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选拔推荐工作。对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主要通过国内院校的中外合作项目派出,国内导师、院校应在对外联系、制定学习计划等方面发挥作用。2014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材料中增加了《国内导师推荐信》,该推荐信是后续专家评审的重要参考,请各部门自行扫描后统一发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邮箱。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亚亚

电话:029-38185071

电子信箱:tiffany-cui@163.com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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