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国梦•杏林情”原创摄影、微电影大赛的通知
作者:宣传部、工会、团委 来源: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3-05-23 18:22:23 点击数:
党宣字(2013)第3号
关于举办“中国梦•杏林情”
原创摄影、微电影大赛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院党委,党群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提升大学文化品位,丰富大学校园生活,学校决定于2013年5月~11月举办“中国梦•杏林情”原创摄影、微电影大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中国梦•杏林情
二、主办单位
党委宣传部、工会、团委
三、参赛要求
1、参赛对象:全校师生员工
2、投稿起止日期:2013年9月15日~10月20日
3、摄影作品参赛规则
(1)作品要求:作品题材、形式、风格不限,黑白、彩色均可,提倡创新。作品需为本人2012年以来的原创作品,且未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每人参赛作品不得超过5件(组),组照限4幅以内。作品要求精度不小于600万像素或JPG文档不小于3MB。不能改变原始影像,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的适当调整,不得做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准确性的技术处理。作品如为胶卷格式,请自行冲印,尺寸要求为16寸。
(2)参赛办法:通过电子邮箱投稿。参赛作品发送至:sntcmphoto@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摄影大赛投稿-作品标题-部门-姓名-电话”。文件命名格式:为“作品标题-部门-姓名-电话”。每件作品均需单独提交(组照算一件作品,需一次性提交)。请附上作品简介等必要的说明信息(200字以内word文档,包括作品名称、拍摄时间、地点、事件要点、作品的艺术性描述、使用相机及参数、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原创声明等)
4、微电影作品参赛规则
(1)作品要求:参赛作品内容健康向上,需为本人(团队)的原创作品,且未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作品时长不超过10分钟,画面衔接流畅,有微电影处理技术和表现手法。
(2)参赛办法:参赛微电影作品须制成MPG格式源文件,并附作品名称及300字以内的作品简介,包含作者姓名(制作团队成员)、原创声明和联系人信息。用U盘或光盘投稿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行政楼三楼宣传部),文件命名格式:微电影大赛投稿-作品标题-部门-姓名-电话。
四、评选方式及奖项设置
1、摄影作品评选方式
采取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
(1)网络投票:大赛组委会将制作投票网站,并上传所有作品,全体师生可以通过工号或学号登陆并投票,投票办法另行通知。
(2)专家评审:大赛组委会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所有有效参赛作品进行初评、终评两轮评审。
(3)奖项设置:
一等奖5名,奖金3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200元;三等奖15名,奖金100元,优秀奖20名,奖金50元。另设最佳创意奖、最佳拍摄技巧奖、最佳网络人气奖各1名,奖金100元。
注:最佳网络人气奖通过网络投票决出,可同时获得其他奖项。
2、微电影作品评选方式
采取大众评审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
(1)大众评审团评审:大赛组委会将从全校师生中随机抽取100人组成大众评审团,观看有效参赛的微电影作品并现场投票。
(2)专家评审:大赛组委会将邀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审团,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3)奖项设立: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500元;三等奖3名、奖金300元;另设最佳导演奖、最佳编剧奖、最佳男演员奖、最佳女演员奖、最佳创意奖、最佳人气奖各1名,奖金100元。
五、作品展览
参赛作品评审结束后将举办“摄影大赛、微电影大赛作品展”,并在学校网站、校内电子屏、校报等媒体上登载或展出。展出时间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1、参赛者应保证其为本人作品,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对其参赛作品的版权、著作权、肖像权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如参赛者因剽窃他人作品而产生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法律责任。
2、大赛组委会有权将所有参赛作品用于非盈利性质的展览、网站、画册、宣传品、出版物及媒体宣传等用途,不再另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3、大赛不收取参赛费,所有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4、大赛组委会拥有大赛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联系电话:029-38185029 联系人:王军威
中共陕西中医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陕西中医学院工会委员会
共青团陕西中医学院委员会
二0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举办 原创摄影 微电影 大赛 通知
抄送:各书记、院长。
行政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陕西中医学院宣传部办公室 2013年5月23日印发
打印人:贾艳 校对人:王军威 共印75份